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
兰理工党发[201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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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专题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师生员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兰理工党发[2014]33号)和《兰州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理论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宣讲的重要意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央立足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立足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着眼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目标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首要的就是要加强理论武装。因此,在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同时,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理论宣讲,有助于师生员工更加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有助于师生员工更加深刻地认识在高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在全校营造学习核心价值观、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于推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建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步伐;对于充分激发和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向着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前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宣讲方式
(一)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有关领导来校,为全校师生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
(二)邀请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为全校师生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报告。
(三)学校领导为全校师生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
(四)学校理论教育宣讲团到二级单位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辅导报告。
三、宣讲安排
(一)专家讲座、道德模范报告、学校领导讲座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教职工理论宣讲工作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由二级党组织负责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党委宣传部负责总体协调。学生理论宣讲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
四、二级党组织宣讲安排及要求
(一)为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宣讲工作,学校党委组织专家学者编辑宣讲提纲,并安排宣讲团成员到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宣讲。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宣讲工作分工,与宣讲团成员联系确定宣讲时间、地点等事宜,宣讲团办公室成员可承担学生的宣讲工作。(宣讲团成员宣讲分工安排见附表)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门时间,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宣讲活动。除组织好统一安排的宣讲活动外,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师生员工要求,邀请校内外其他专家进行宣讲。各二级党组织集中宣讲活动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
(三)要认真做好宣讲组织工作,安排好场地及设备,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主持宣讲活动,介绍宣讲团主讲专家,并安排专人做好宣讲记录、考勤等工作。宣讲活动结束后,主持人要对宣讲情况进行点评,并对本单位、本部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要求。
(四)各二级党组织宣讲安排请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学校领导、宣讲团办公室将参加部分单位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结束后,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宣讲团联系电话:2976030(马克思主义学院),2973926(党委宣传部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宣讲分工一览表
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 28日
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