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9月21日上午,机关第七支部全体党员在校本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议室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由机关第七支部书记张思成主持,机关第七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进行交流研讨。
会上,孙伟国副书记传达了机关党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并对“刘云山在甘肃出席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解读。王正民同志和马凤英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分别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
机关第七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自学和工作就学习《问责条例》进行了研讨。大家在研讨中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中央印发的关于党内问责的重要党内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和重要举措,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七支部全体党员表示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检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
张思成书记结合中央通报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围绕党内问责的发展历程,《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鲜明特点和如何深入学习贯彻等方面,要求机关第七支部每名党员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研讨,抓好贯彻落实。作为机关干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要重点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学深悟透,知责明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逐条逐句深刻领会《问责条例》要义,明白权力边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当好《问责条例》的推动者、落实者。二要率先垂范,守则尽责。要带头修身,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检验言行、查找差距、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做廉洁自律的楷模。三要敢于担当,查责问责。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需要问责的情形归纳清楚,严格问责程序,敢于动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