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务干部在天津大学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学习交流,对天津大学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学习,总的感受是,天津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将党建思政工作放在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坚定信心,统筹谋划,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的作用;学校各部门工作活动多样,载体丰富,各具特色,彰显了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活力。在学习交流中,我认真听取了天津大学纪委汪燕书记所作的《关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些思考和实践》报告,和天津大学纪委监察处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的同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提取了资料,感受了氛围,收获很大。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收获
通过学习交流,我深切感受到,天津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要求,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健全机制,改革创新,充分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形成独特的文化育人环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用科学精神引领校园风气,广大师生热爱教书育人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表现出强烈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学校纪委统筹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廉政教育,实施有力监督,廉政氛围浓,干部作风实,为学校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环境。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党委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纪委“三转”工作平稳转身
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如何落实?纪委如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当前各级党委和纪委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高校是否和国家机关一样,完全转移到案件查处上来?对这些问题,天津大学纪委给出了回答。首先,必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保障作用。天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召开党委会,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边界,进一步阐明党委要直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要积极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要将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纪委要按照党章要求,发挥党内监督机关作用,执好纪,问好责。纪检部门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形势发展必须实行“三转”,不能什么都要参与,什么都要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为此,天津大学纪委经过深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利英“主要从牵头部门退出”要求,具体工作中不再做牵头部门,将行政职能交还给相应部门,纪委主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在目前情况下既不能不转,又不能盲目转变,既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管,也不能一说转变又什么都不管,这样会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要根据实际在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下实施“平稳转身”。
在实施“三转”后有些高校认为,纪委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查办案件和监督问责两个方面,为此,天津大学纪委认为,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其中心工作是教学科研,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发生腐败案件的现象是存在的,但不是主要的,发生了腐败案件,根据目前的实际,高校纪委查办案件的人员力量以及授权范围,办案也存在着一定困难。因而,高校纪委不能像其他国家机关一样,把工作重点放在办案上,而应当放在监督和教育方面,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干部廉洁从政,勤俭办学,树立良好的育人环境。这是学校纪委的主要任务,对此,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二)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长效机制不断建立
监督工作是高校纪检部门重要工作之一,必须长期认真抓好落实。天津大学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认识层面,纪检工作必须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树立一盘棋意识,围绕教育教学,体现学校工作特点。二是制度层面,加强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制度建设,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实践层面上,严把“七个关口”,做到规范运行。关于招投标工作,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因而不能随意改革,这是天大的基本认识,为此应将重点放在完善监督机制和实施有效监督上。天津大学成立了监督委员会,重在制度建设,不再参与招投标的现场监督。关于招生工作,天津大学分为两种情况落实,一是高考招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对艺术类等因为招生情况随时在变,实施全程参与监督,目前的重点是关注各种特长生的招生和复查工作,计划明年制定特长生招生的详细标准。在基本建设方面,成立新校区建设监审部,由纪委和新校区建设管委会双重领导,纪委安排人员实施现场监督。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一是执行好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三个文件,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报账审批办法,管好科研招待费的支出,防止用科研经费大吃大喝。二是严查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贪污现象,目前高校科研人员套取国家科研基金为己所用,这种贪污现象频繁发生,应引起纪检部门高度关注。三是科研项目中的偷税现象。重点是教育科研人员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关于校办企业,关键要明晰产权关系,规范经营行为。比如,在没有董事会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个人和集体研究“一把手”的工资都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这一点需要引起关注。关于学术诚信,重点是硕博论文的查重和学术带头人的操守教育,既要监督又要严查,不能沿袭过去项目带头人说了算的做法。关于财务管理,重点是防止私设“小金库”,要超前规划,不搞突击花钱,强化对预算的执行力度。
把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天津大学的基本思想为,重在制度建设、完善程序和落实“一岗双责”,在现场监督方面,天津大学纪委抽调4名党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退休干部完成。
(三)“八项规定”认真落到实处,校园风气不断好转
八项规定必须长期坚持?还是一阵风?为此,天津大学纪委首先解决干部的认识问题,通过各种会议,广泛宣传,目的就是要让干部明白,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为此要干部带头,引领教职工树立良好风气。如何把握“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天津大学纪委认为,对学校来说就是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刀刃上。工作的目标是对处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方式是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在学校形成勤俭办学的良好风气。具体操作上,严格把握政策关,严防基层乱发钱物,严把个助攻活动报销关,防止事业费转化为公款吃喝。
(四)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工作载体丰富多彩
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天津大学建立健全了六个工作机制。一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在先,监督责任在后,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监督责任难以实施。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学习沟通很重要,营造氛围很重要,党政一把手之间的协调沟通更重要。二是纪委书记作用发挥机制。纪委书记参加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党委常委会、必要情况下列席校长办公会,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对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三是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研究部署纪委重要事项和安排纪委阶段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建立纪检和审计工作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六是定期研判信访举报机制。根据信访举报中反映出的问题或教职工的诉求,督促学校或部门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回应教职工的关切。
在工作载体方面,一是强化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学习调研,包括组织纪检干部赴其他高校进行调研,发挥天大廉政研究中心作用,申请课题,开展项目研究。天津大学纪委会同廉政研究中心共同承担了国家攻关项目“高等学校干部清正、班子清廉问题研究”课题,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移动作用。三是选拔树立典型,发掘天大历史名人和现实中教书育人模范进行广泛宣传,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四是建立大格局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同时,采取在二级党委设立纪检委员、聘任纪检督察员赴重要岗位进行监督、二级单位安排人员在纪委挂职等方式建立大格局纪检工作队伍。
二、我校纪检工作下一步的打算
学习贵在应用。学校纪委、监察处将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天津大学经验,不断提高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体打算包括: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
天津大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很好工作机制做保障,值得我们学习。首先,学校纪委将要不断完善纪委委员工作制度、纪检审计工作协调机制、信访举报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和重大事项列席监督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纪委工作顺利推进和监督措施的有效到位。二要在在党委主体责任下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责。要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不断落实好纪律检查、党内监督、廉政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作用。三要按照《兰州理工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协调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周密部署,统筹谋划,强化监督,使我校惩治和预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四要立足现实,壮大队伍。要不断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探索二级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和聘任督导员对关键岗位实施监督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使纪委得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纪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学校纪委要将风险防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做到早发现、早提示,防患于未然。一要在我校前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天津大学将风险防控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将防范工作细化到各项制度建设中去的好做法,有针对性地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制约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真正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二要学习天津大学严把“七个关口”的有益做法,在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基建项目、校办企业、学术诚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逐项核查,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明晰产权,建章立制,完善程序,依法经营。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将监督工作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去,最大限度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三)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
作风建设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根据目前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我校公款消费现象屡禁不止,个别干部工作不实、执行力不强、形式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都程度不同的影响着“八项规定”的落实和学校事业发展。学校纪委将借鉴天津大学的做法,首先从思想上理清“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十条规定》等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和要求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学意识,坚决防止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违规行为,坚决禁止利用节庆活动公款送礼、突击花钱等现象,坚决遏制不良风气蔓延现象。二要完善修订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等与之相关的各种管理办法,规范接待行为,严格审批程序,扎进制度笼子,防止公款吃喝。三要对各种津贴发放、各种基金支出、办公用品采购、各种活动花费等实施严格监控和把关,严防违规行为发生;对各种收费项目严格审批和监督,防止“坐收坐支”和“小金库”出现;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防止违规转移项目基金,防止利用科研经费大吃大喝。总之,要学习天津大学先进经验,下大力气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通过不懈努力在我校形成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